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DB4403/T 162-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永平、曾浩、葛宏伟、张彬、卢旭、吕楠、司徒嘉玲、滕爱、高波、孔国强、张强。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行业,定制公交服务行业可参照执行。
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DB4403/T 162-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永平、曾浩、葛宏伟、张彬、卢旭、吕楠、司徒嘉玲、滕爱、高波、孔国强、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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