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导则 (NB/T 11180-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奎、姜正良、李重庆、张立、杜立强、马治国、刘海宇、冯涛、韩款、李贵兵、李佳明、彭幼平、刘玉颖、郭瑾瑜、余坤、刘昊、何治德、倪剑、 熊诚、刘灿、朱成红、熊强、 沈小鹏、海显丽、房闵、王蕊 、汪红伟
本导则适用于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