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安全标识 (NB/T 11091-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刘家峡水电厂、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起草人:贾超、袁东成、张晓光、张妍、潘建、戴陈梦子、卢花妍、孟涛、徐恺、朱哲、刘云峰、詹志发、李茂、李月杰、王明、刘政、李政、胡勇、周兴波、杨子儒、江婷、苟小军、郭琪、丁蜀枫、曹园园、孙滔、张磊、刘伟、杨剑、杨延东
为规范和指导水电工程安全标识的选用、设计、设置、管理与维护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水电工程的建设期和运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