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程 (NB/T 11187-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起草人:冯博、喻卫奇、戴松晨、王超、秦甦、于江、何加平、时晓燕、张清、王龙高、李正兴、张磊、黄涛、时鹏、张伟、袁嫄、田永锋、何佳
本规程适用于水电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