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2-46部分: 手术台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9706.246-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手术台的安全要求。无论这种手术台是否具有电气部件,包括传动装置。这种传动装置用于带有可拆卸台面的手术台的台面相对于手术台底部(或基座)的传动。本部分不适用于患者牙科椅、检查椅和沙发、诊断和治疗设备的患者支撑系统、手术台加热毯、患者转移设备、输送台和床、医疗床、野外手术台。如果手术台会和诊断/治疗设备组合使用,诊断和/或治疗设备的相关专用标准要求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