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3部分:证券公司逻辑模型 (JR/T 0176.3-2021)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行业分类所属金融业。
起草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根网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仕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姚前、蒋东兴、刘铁斌、罗凯、程立、周云晖、陆骋、金星、周思宇、王恺、周皓、张喆、谢晨、路一、孙宏伟、黄璐、汪萌、张春艳、朱旭、刘佳、王瑞娜、石宏飞、东晓亮、刘建坤、陈真珠、聂亚妮、肖钢、许立芳、宗浩鹏、马丽霞、林柏、燕振华、张玲岩、吴保杰、于鹏、孙静、刘力、凌乐乐、刘殿兴、邱华勇、李细杰、陈林、陈东东、郑振湖、孟祥凯、朱阿柯、吴辉、龙建益、杨展昆、周晓露、孙磊、杨伟锦、陆明其、朱仲春、王俊凯、蒋征中、张凤林、王金辉、白立祥、张晓川、宋子才。
本文件规定了证券公司逻辑模型的梳理方式及步骤、数据域划分、数据域间关联关系、实体关系图、数据表和数据项、英文词根库、证券业务分类标签、数据敏感性标识、代码映射关系及模型产出物说明的相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证券公司开展数据中心、数据仓库、大数据平台等数据归集建设中的逻辑模型梳理,以及企业数据标准化、主数据管理等数据治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