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规范 (JR/T 0112-2014)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行业分类所属金融业。
起草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野、刘铁斌、王东明、陈炜、俞枫、沈云明、李海军、温军成、金浦芳、赵磊、王欣、吕德旭、周桉、周光增、李艳、李杰、舒春林、康明涛、路冰
本标准规定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证券期货业机构,包括:承担证券期货市场公共职能的机构、承担证券期货行业信息技术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的机构等证券期货市场核心机构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核心机构”),以及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