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数据通信协议应用指南 (JR/T 0111-2014)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行业分类所属金融业。
起草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上海金融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野、罗凯、钱宗保、马晨、谢文海、王书芳、张兴东、王宏、林国彪、吴韶平、曾海泉、吴凌坤、黄天寿、史学勇、郑永康、骆经玮
本标准给出了数据通信协议渐进式收敛演进的目标、路线、建议、方法与流程等内容,描述了数据通信特征,以及主要数据通信业务与协议的特征值,总结出数据通信协议筛选决策树等内容,确立了证券期货行业内及行业间机构,在制定数据通信解决方案过程中,选择现有数据通信协议或制定新数据通信协议时应遵守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证券期货行业内及行业间机构,在选择或制定数据通信协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