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19部分:含有激光或强光源(ILS)的化妆和美容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4706.119-2024)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19部分:含有激光或强光源(ILS)的化妆和美容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46SC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美容及其它器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宝洁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松下万宝美健生活电器(广州)有限公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月立电器有限公司、广东艾诗凯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起草人:黄文秀 、陈国帅 、麦宪华 、麦栋 、陈子良 、艾林华 、杨彬 、张小明 、李隆轩 、刘杰 、黄凯杰 、丁祺 、张兆明 、周燕舞 。
GB/T 4706.1-2024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该标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工作依赖于与皮肤接触、家用和类似用途、含有激光或强光源的化妆和美容护理器具的安全。注101:电池驱动的器具和其他直流供电器具在该标准的范围内。双电源器具(或者由电网供电或者由电池供电),在电池模式下工作时被认为是电池供电的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