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22部分:带有电动部件的家具的特殊要求 (GB/T 4706.122-2024)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22部分:带有电动部件的家具的特殊要求》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46SC3(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厨房器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诚业家具有限公司、厦门阿玛苏电子卫浴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佳合(浙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吴蒙 、敬军 、顾啸冰 、曹作林 、曾艳 、李继超 、岳京松 、赵毅力 、余华超 、熊波林 、李丽艳 。
GB/T 4706.1—2024 的该章以下述内容代替: 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带有电动部件的家具的安全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带有电动部件的家具。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带有电动部件的家具,例如打算在商店、办公室、酒店、饭店、电影院、医院、学校、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家具也属于该标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