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3-2022) 国家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
起草人:孙晓峰 。
此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现有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3-2022) 国家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
起草人:孙晓峰 。
此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现有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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