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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560.702-2021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标准号
GB/T 39560.702-2021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21-10-11
实施日期
2022-05-01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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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GB/T 39560.702-2021) 国家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97SC3(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兰州北科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兰州三维大数据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深圳市北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电子电器研究所、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起草人:邢卫兵 、高坚 、李济朝 、程涛 、张军华 、王文军 、修珙理 、陈冬梅 、柳巍 、周业华 、黄庆君 、金献忠 、唐志锟 、宋波 、蔡宇凌 、王显 、印美娟 。

GB/T39560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聚合物和电子件样品中定量检测六价铬[Cr(VI)]的方法。本部分测定方法采用有机溶剂来溶解或溶胀样品基体,随后采用碱性消解程序从样品中提取六价铬。研究表明,对于从可溶性和不可溶性的样品中提取六价铬,有机/碱性溶液提取效果比酸性溶液更有效。在碱性溶液条件下,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或者三价铬氧化成六价铬的程度最少。

对于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PC(聚碳酸酯)和PVC(聚氯乙烯)构成的可溶性聚合物样品,

首先要用适当的有机溶剂将样品进行溶解,然后用碱性提取液来提取六价铬。

对于不含锑(Sb)的不可溶解的或未知的聚合物或者电子件材料,首先将样品放入150℃到160C的甲苯/碱性溶液中消解,然后将提取物中的有机相分离并丢弃,保留无机相用于六价铬分析。

提取物中的六价铬浓度是通过提取物在酸性条件下与1,5一二苯卡巴I的反应来测定。在与二苯卡巴肼的反应过程中,六价铬被还原为三价铬,而二苯卡巴肼被氧化为二苯卡巴腙。然后三价铬和二苯卡巴腙进一步反应形成一种紫红色化合物。然后用色度计或分光光度计在540nm处对该紫红色化合物溶液进行定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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