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第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 (GB/T 3836.32-2021)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西安科技大学、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永邦新能源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优倍电气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刚 、王军 、刘树林 、徐建平 、张庆强 、董健 、邓永林 、余爱生 、潘雅楠 、王西同 。
此标准规定了用电子控制火花时限维持本质安全水平的Power-i设备和系统的结构、试验、安装和维护的技术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爆炸性环境使用的本质安全Power-i设备,以及与进入爆炸性环境的本质安全电路连接的关联设备及其之间的连接线和电缆。
此标准适用于电压不大于40Vd.c.且安全系数为1.5的ⅡB、ⅡA、Ⅰ类和Ⅲ类电气设备;也适用于安全系数为1.0的ⅡC类“ic”设备和电压不大于32V d.c.且安全系数为1.5的ⅡC类“ib”设备。
本防爆型式适用于电路本身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
此标准适用于利用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提供大功率电源同时维持安全水平的本质安全设备和系统。
此标准也适用于位于危险场所外部或由GB/T 3836(所有部分)列出的其他防爆型式保护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中位于爆炸性环境的电路的本质安全取决于这类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的设计和结构。位于危险场所的电路依据此标准进行评价。
此标准不适用于“ia”等级电路和软件控制的电路。
此标准是对GB/T 3836.1、GB/T3836.4、GB/T3836.15、GB/T3836.16、GB/T3836.18的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