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第28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基本方法和要求 (GB/T 3836.28-2021)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28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基本方法和要求》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永邦新能源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大连海密梯克泵业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富仁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巧立 、王军 、张刚 、安鹏慧 、张庆强 、赵宏 、吕莎莎 、黄晓平 、曾昆雷 、邹立莉 、周京 、徐东成 、李梦林 、王崇阳 。
此标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用于爆炸性环境中的自身具有潜在点A源的非电气Ex设备、Ex元件、防护系统、装 置及这些产品的装配体。
手动工具和没有储能的手动设备不在此标准范围之内。当静态自主过程设备不属于此标准所适用 设备的一部分时,此标准不涉及它的安全性。
注1:静态自主过程设备包括例如罐、容器、固定管道和手动阀之类的设备,这些设备没有自己的可能在运行期间产 生潜在点燃源的能量源。
除与可能导致爆炸的点燃风险直接有关的要求外,此标准没有规定其他的安全要求。
可假定Ex设备能在下列标准大气条件下(与环境爆炸特性有关)运行:
——温度:一20℃~十60℃; ——压力:80kPa-110kPa;
——空气中正常A氧含量,通常为21%(体积分数)。
这样的环境条件也可能出现在设备内部。此外,由于设备内部工作压力和/或温度的波动会形成自然呼吸,可能使外部大气吸入设备内部。
注2:尽管以上标准大气条件给出的大气温度范围是一20℃-+60℃,但Ex设备所使用的正常ill度范w依然是 一20℃~十40℃,另有规定和标志时除外。一般认为一20℃~十40℃对大部分Ex设备是合适的,且若将所有设备制造成适用于60℃环境温度上限。将增加不必要的设计限制。
注3:此标准的要求也有助于用于上述有效范围之外的环境条件的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在这种情况下, 点燃风险评定、提供的防点燃保护、附加试验(如有必要)、制造商的技术文件和用户说明。清楚地说明并指出 设备是否适合其可能遇到的条件。已认识到温度和压力的变化能对爆炸性环境的特性产生明显影响,例如可 燃性。
此标准规定了用于爆炸性环境的I类,Ⅱ类和Ⅲ类设备(全部EPL)的设计和结构要求。
注4:对于按此标准设计和制造的特定设备保护级别(EPL)的设备,通过采用附加措施,在需要具有更高安全等级 EPL的区域中使用并不罕见。这些措施包括例如惰化、抑爆、泄爆、耐爆。或例如通过稀释、排放、监测和关 闭。这些措施在此标准的范围之外。
此标准是对GB/T3836.1-2021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如表1所示。当此标准的要求与 GB/T3836.1-2021的要求有冲突时,对非电气设备应用而言,此标准的要求优先。
此标准由以下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补充或修改:
-GB/T 3836.29 爆炸性环境 第29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结构安全型"cc、控制 点燃源型b、液浸型“k”;
-GB/T 3836.2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T 3836.5 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GB/T 3836.31 爆炸性环境 第31部分: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
当非电气设备采川防爆型式“d”“p””t”时,考虑非电气设备的性质及点燃源(见附录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