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3部分:放电规范 (GB/T 33598.3-2021) 国家标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3部分:放电规范》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大学、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起草人:余海军 、张铜柱 、张学梅 、魏琼 、候彭 、张宇平 、李长东 、李前进 、赵小勇 、李重洋 、刘静榕 、黄良取 、吴奔奔 、宋琦 、谢英豪 、李花 、徐懋 。
此标准规定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放电过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放电工艺选择及放电方法、存储要求和环保措施。
此标准适用于退役车用动力锂离子蓄电池再生利用的放电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