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仪器 临界事故报警设备 (GB/T 12787-2020) 国家标准《辐射防护仪器 临界事故报警设备》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丁世海 、王平 、王欣 。
此标准适用于通过探测临界事故产生的辐射和/或中子,而发出报警的设备。
此标准主要用于设备的设计,不涉及该设备的布置需求。临界报警设备的布置需求以及使用方法在ISO 7753和ISO 11320中描述。
临界报警设备的主要目的是探测临界事故产生的辐射,并警告人员。该设备应提供适当的报警,在临界事故发生时,警告临界事故区域和临近受影响区域(通常是整个核设施)的人员。该报警目的是触发撤离报警,减少人员受到严重照射的可能性。
该设备也可具备辅助功能,例如:设置事故期间辐射水平的连续测量,该设备仅在不影响临界报警及此标准中描述的重要特性(例如:可靠性)时,才可以使用这些辅助功能。
此标准的目标是规定一般特性、辐射探测、环境、机械、电磁兼容和文件的要求,并制定临界事故报警装置的验收准则。
此标准不适用于光子或中子剂量当量(率)测量仪或监测仪,该仪表由IEC 60532、IEC60846(所有部分)、IEC 61017(所有部分)和IEC 61005规定。此标准也不适用于核反应堆控制和安全系统的设备和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