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定额 第45部分:再生涤纶产品 (GB/T 18916.45-2019) 国家标准《取水定额 第45部分:再生涤纶产品》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百川资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绿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海盐海利环保纤维有限公司、辽宁胜达化纤有限公司、安徽东锦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奔马化纤纺丝有限公司、苏州金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起草人:钱军 、林世东 、白雪 、程晧 、戴泽新 、段建国 、谢历峰 、马俊滨 、陈浩 、钱鑫 、邢朝东 、许国良 、施建强 、余新健 、樊海彬 、邢喜全 、蔡榕 、董廷尉 、孙波 、戴梦茜 、朱松 、冯希泉 、吴海良 、朱闻宇 、李伯鸣 、孙淑云 、董四方 。
GB/T 18916的本部分规定了再生涤纶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再生涤纶产品原料、长丝和短纤维生产过程取水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