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导引车(AGV)在危险生产环境应用的安全规范 (GB/T 37669-2019) 国家标准《自动导引车(AGV)在危险生产环境应用的安全规范》由TC591(全国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创新海(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重庆德新机器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云南昆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嘉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西安诚合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金陵智造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壹塞联防爆车辆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化学动力有限公司、内蒙古航天红峡化工有限公司、上海航天化工应用研究所、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北大学、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华业长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华南智能机器人创新研究院。
起草人:徐志刚 、殷红 、刘连庆 、欧家福 、丁宇征 、刘彦杰 、王军义 、梁炜 、陈刚 、张献军 、张晓瑾 、谢洪康 、姜忠伟 、彭士伟 、李茂盛 、黄苑铭 、王志钧 、高志刚 、张渝 、孟雪 、王宏玉 、刘勇 、徐永利 、贺云 、李峰 、尹猛 、赵雄飞 、杨雨沱 、陆韡 、袁潇 、张萌 、张树海 、王志军 、陆志猛 、郝烨江 、王虹 、曹克丰 、胡亚南 、刘玉广 、唐忠华 、程韬波 。
此标准规定了自动导引车(AGV)及其系统在危险生产环境应用的安全规范,包含技术要求、安全使用管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牌与说明书、运输及贮存等。
此标准适用于爆炸性环境1区、2区和21区、22区的AGV。
此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设备II类0区AGV、设备Ⅲ类20区AGV,不适用于含二硫化碳、一氧化碳、乙醛的可燃性气体和蒸汽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