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GB/T 3836.7-2017)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天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军 、王巧立 、郑振晓 、周青 、孙景富 、李瑞 、赵红宇 、刘姮云 。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由充砂型“q”保护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部件和Ex元件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特殊要求。
注1:由充砂型“q”保护的电气设备及Ex元件可包含:电子电路、传感器、保护熔断器、继电器、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关联电气设备、开关等。
注2:充砂型“q”形成设备保护级别(EPL)Gb或Mb。
本部分在GB3836.1通用要求内容的基础上,有增加和补充。
本部分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部件及Ex元件:
——额定电流小于或等于16A;
——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1140V;
——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100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