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用可充电电池包和充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电池包的安全 (GB/T 34570.1-2017) 国家标准《电动工具用可充电电池包和充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电池包的安全》由TC68(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鼎电动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百得(苏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麦太保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博世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牧田(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慈溪市贝士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弘大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汉浦工具有限公司、德州仪器公司、东莞赛微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博大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特电器有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
起草人:潘顺芳 、徐鹏 、周宝国 、曹振华 、顾菁 、侯钢 、陈勤 、张国峰 、李邦协 、陈建秋 、袁昌松 、李彬 、袁贵生 、丁玉才 、彭艳玲 、俞黎明 、陈学群 、陈会甫 、许允岚 、周军 、唐琛明 、胡丽姬 、孙亮亮 、丁俊峰 、沈春平 。
GB/T 34570的本部分规定了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可拆卸或分体式电池包、整体式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最大标称电压为直流75V的电池包。
本部分不适用于:
--由使用者安装使用的通用电池包或电他组;
--铅酸蓄电池;
--锂金属类型电池包、电池组.
--充电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