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感官品评导则 (GB/T 33404-2016) 国家标准《白酒感官品评导则》由TC358(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酒业协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宋全厚 、宋书玉 、王莉 、康健 、郭新光 、张洁 、周军 、徐姿静 、钟雨 、熊小毛 、刘新宇 、吴生文 、郭波 、吕志远 、张国强 、李莉 、程伟 、李志斌 、左国营 、汪地强 、李建峰 、刘传贺 。
此标准规定了白酒感官品评的环境条件、设施用具、人员基本要求、品评规范与结果统计等基本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白酒感官的特征与质量评价等相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