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感官品评术语 (GB/T 33405-2016) 国家标准《白酒感官品评术语》由TC358(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中国酒业协会、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玉林泉酒业有限公司、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宋全厚 、宋书玉 、徐占成 、邓波 、钟其顶 、刘玄 、张洁 、王凤仙 、闫宗科 、艾金忠 、吴生文 、张国强 、郭波 、熊小毛 、李秀梅 、吕志远 、刁雅琴 、蒋英丽 、杜新勇 、何松贵 、刘新宇 、胡维福 、刘明 、李建峰 、钟琳 。
此标准规定了白酒感官一般性术语、与分析方法有关的术语、与感官特性有关的术语。此标准适用于白酒的感官品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