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鞋机械 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钉跟机 (GB/T 31301.2-2015) 国家标准《制鞋机械 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钉跟机》由TC101(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1SC1(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革机械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涂氏精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航展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学院、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起草人:张海鹰 、舒雨锋 、涂进红 、王炜 、刘楚辉 、谢学军等 。
GB/T 31301的本部分规定了钉跟机所涉及的设计和结构方面的安全要求。本部分包含操作者对机器的预期使用及可见的误用所产生的与钉跟机相关的全部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参见附录A)。本部分适用于制鞋工业使用的半自动钉跟机和全自动钉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