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鞋机械 安全要求 第3部分:砂磨机和抛光机 (GB/T 31301.3-2015) 国家标准《制鞋机械 安全要求 第3部分:砂磨机和抛光机》由TC101(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1SC1(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革机械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东莞市博恒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涂氏精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意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嘉兴学院。
起草人:杨福祥 、黄祜炬 、涂进红 、杨崇国 、陶圆 、刘楚辉等 。
GB/T 31301的本部分规定了砂磨机和抛光机的设计、结构和使用方面的安全要求。本部分包含操作者对机器的预期使用及可预见的误用所产生的与砂磨、抛光机相关的全部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见附录A)。本部分适用于制鞋工业用于加工材料的机器,即:砂磨机(包括粗磨机、精磨机)和抛光机。本部分不适用于组合式修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