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344-2015) 国家标准《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21344-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立庆 、张荣 、曹占高 、刘金成 、周俊华 、郭建功 、苏建英 、高力 、李丹 、李永亮 、孙伟善 、韦勇 、李玉顺 。
此标准规定了以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烟块煤、型煤、粉煤(包括无烟煤、烟煤)、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的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以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烟块煤、型煤、粉煤、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产品的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此标准不适用于重油、渣油、褐煤、焦炉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