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GB/T 31599-2015) 国家标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由TC474(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
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河南省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山东省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四川省泸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起草人:唐霁松 、周红 、王发运 、郑自民 、吴承明 、赵学军 。
此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原则、设施设备规范、岗位及人员职责、管理规则和信息化规范。此标准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依法制定、授权、委托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