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LD/T 02-2020) 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浙江省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山东省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河南省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起草人:郑懿、朱倩芸、曹天雄、董清花、李海渤、王新静、丁咨博、王晓红、李春蕊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