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灯具一般要求 (GB/T 7256-2015) 国家标准《民用机场灯具一般要求》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2(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7256.1-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航安机场设备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虞再道 、王晔 、沈家钦 、刘磊 、夏清明 、马鹏飞 、施晓红 。
此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内使用的以钨丝灯、LED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 V的灯具一般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为飞机滑行、起飞或进近着陆提供灯光引导信号的助航灯具(以下简称灯具)。 此标准不适用于民用机场内的高杆照明灯具、投光灯具和停靠引导灯具。此标准不适用于直升机场用灯具。标准应与GB7 000.1及具体产品标准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