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GB/T 31597-2015) 国家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由TC474(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已被标准 GB/T 31597-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陕西省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处。
起草人:皮德海 、刘从龙 、刘卫 、张景春 、高帆 、张玉祥 、陈华 。
此标准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养老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保险关系终止、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的基本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协办员”)、合作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