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规范 (DB1310/T 302-2023) 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康峰医院
起草人:李月洁、吴稳芹、李新宝、王震、王刚、祁志远、艾旭、赵迁、刘冬、何茂佐
本文件适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规范 (DB1310/T 302-2023) 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康峰医院
起草人:李月洁、吴稳芹、李新宝、王震、王刚、祁志远、艾旭、赵迁、刘冬、何茂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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