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 16739.1-2014) 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由TC247(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已被标准 GB/T 16739.1-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祥龙博瑞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运输管理局、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等。
起草人:张学利 、蔡凤田 、孟秋 、刘富佳等 。
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