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 (GB/T 16739.2-2014) 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由TC247(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已被标准 GB/T 16739.2-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祥龙博瑞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运输管理局、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等。
起草人:张学利 、蔡凤田 、孟秋 、刘富佳等 。
GB/T16739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通用条件,及其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三类),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