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核医学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规范 (GB 16361-2012) 国家标准《临床核医学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规范》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张良安 、张文艺 、丁艳秋 、焦玲 、何玲 、杨翊 、寇明英 。
此标准规定了临床核医学患者防护的基本要求、患者防护与安全以及质量控制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将放射性核素用于临床核医学的诊断与治疗,但不包括粒子源植入的情况。
临床核医学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规范 (GB 16361-2012) 国家标准《临床核医学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规范》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张良安 、张文艺 、丁艳秋 、焦玲 、何玲 、杨翊 、寇明英 。
此标准规定了临床核医学患者防护的基本要求、患者防护与安全以及质量控制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将放射性核素用于临床核医学的诊断与治疗,但不包括粒子源植入的情况。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