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3部分:石棉制品业 (GB/T 18068.3-2012) 国家标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3部分:石棉制品业》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39499-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起草人:金银龙 、杨跃林 、洪燕峰 、黄婵 、张伟 、张文勇等 。
GB 18068的本部分规定了石棉制品生产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石棉制品生产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石棉制品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