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16423-2006) 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由450(应急管理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已被标准 GB 16423-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
起草人:李晓飞 、项宏海 、彭怀生 、张兴凯 、刘育明 、章林等 。
此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职业危害的管理与监 测、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此标准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的开采。
此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