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 (GB 12476.7-2010) 国家标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3836.5-202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欧瑞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沈阳亿佳三丰电气有限公司、华荣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书朝 、高峰 、吴建国 、陈瑞 、周京 、刘绮映 。
GB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要求,规定在设备外壳内充入一定的保护气体(空气或惰性气体),使其压力高于外部环境压力,以防止粉尘进入不含可 燃性粉尘释放源的外壳,避免在外壳内形成可燃性粉尘环境。
本部分还规定了结构和试验的具体要求,包括拟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中正压保护型“pD”电气设备的防护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外壳及其关联部件的结构要求,如果有的话,还包括保护气体用进气管道和排气管道,以及为保证形成正压和保持正压保护型“pD”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装置所必需的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内部粉尘释放源的正压外壳的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或不具有内部粉尘释放源的正压房间。
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火炸药粉尘或自燃物质。
本部分不涉及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混合物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