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100%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GB/T 20936.3-2009) 国家标准《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100%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20936.1-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深圳特安电子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王涛 、张刚 、付淑玲等 。
GB 20936的本部分规定了探测矿井内空气中甲烷浓度的便携式、可移动式和固定式的Ⅰ类(见第1部分的定义)探测器。因此,这些探测器或其部件可用于易产生瓦斯的煤矿,适用于本部分所包含探测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1部分的规定。注:在煤矿授权的法定机构批准之前,没有满足附加要求不允许使用Ⅰ类探测器。见第1部分的1.1。本部分只限于用来探测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从0%~100%的探测器。注:本部分所包括的探测器在显示甲烷体积含量大于5%是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