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 > 国家标准 > GB 20936.4-2008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I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GB 20936.4-2008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I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标准号
GB 20936.4-2008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10-02-01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免费下载
简介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I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GB 20936.4-2008) 国家标准《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I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20936.1-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起草人:张刚 、丁宏军 、陈士学等 。

GB 20936的本部分规定了探测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或蒸汽浓度用便携式、可移动式和固定式Ⅱ类(见第1部分定义)探测器的要求。因此,这些探测器或其部件可以安装或使用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易于产生瓦斯的矿井(即Ⅰ类设备)除外。适用于本部分所包含探测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1部分的规定。本部分仅限用于探测可燃性气体或蒸汽浓度与空气的体积比从0%写到100%的探测器。注1:本部分涉及的探测器通常用于探测体积比大于爆炸下限100%LEL的气体。注2:尽管本部分涉及的探测器类型可适用于探测宽范围的可燃性气体,尤其是第1部分规定的气体(例如甲烷或丙烷),但为方便操作起见,可将这些气体作为试验气体。当设备用于探测其他可燃性气体时宜考虑本部分规定的性能要求,某些参数会被修改,例如:响应时间。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