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 (GB/T 18801-2008) 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8801-201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起草人:鲁建国 、马德军 、陈卉等 。
此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220V、三相额定电压380V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此标准也适用于在公共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此标准不适用于:—专为汽车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具有医疗用途的空气净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