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 (GB/T 5845.3-2008) 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车辆专家委员会、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李世豪 、叶东强 、张炳荣等 。
GB/T 5845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组装和安置及检查和维护。本部分适用于公共汽电车的站牌、路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