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地下铁道标志 (GB/T 5845.5-1986) 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地下铁道标志》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TC290(全国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广州市公用事业局。
此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铁道标志,目的是为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统规范化,便于公众识别。a.地下铁道企业办公地(建筑物);b.地铁站进出口;C.站牌:d.车辆:e.后方辅助机构(如:车辆段、电力段、工务段等);f.票据;g.办公用品(如:公文信纸、信封等);h.服饰(胸卡、臂章);i.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