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公共汽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站牌 (GB/T 5845.11-1986) 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公共汽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站牌》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被标准 GB/T 5845.3-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公共汽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站牌 (GB/T 5845.11-1986) 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公共汽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站牌》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被标准 GB/T 5845.3-2008(全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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