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 (GB/T 15772-2008) 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由332(水利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上中游管理局等。
起草人:郭延辅 、周录随 、张凤洲等 。
此标准规定了编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成果整理等的基本要求。此标准适用于全国、流域、行政区等所辖不同面积的水土保持规划。专项规划参照执行。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 (GB/T 15772-2008) 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由332(水利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上中游管理局等。
起草人:郭延辅 、周录随 、张凤洲等 。
此标准规定了编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成果整理等的基本要求。此标准适用于全国、流域、行政区等所辖不同面积的水土保持规划。专项规划参照执行。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