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 (GB 22757-2008) 国家标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 22757.1-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吴卫 、金约夫 、王兆 、高海洋等 。
此标准规定了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此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车辆,不适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及可燃用其他单燃料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