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子体温计 (GB/T 21416-2008) 国家标准《医用电子体温计》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SC5(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医疗器械质量检测中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黄秀莲 、杨晓玲 、卢子分等 。
此标准规定了医用电子体温计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此标准适用于间歇监控人体体温的数显医用电子体温计,该体温计供医疗部门或家庭作测量人体体温使用,可用于人体的腋下、口腔、肛门等不同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