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3-2007) 国家标准《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由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马永安 、徐恒振 、于涛等 。
GB 17378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监测过程中,进行样品采集、贮存和运输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环境中水质、沉积物、生物的样品采集、贮存、运输,也适用于海洋废物倾倒和疏 浚物倾倒中水质、沉积物、生物的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