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贵州茅台酒 (GB/T 18356-2007) 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贵州茅台酒》由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54SC1(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起草单位: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季克良 、杨代永 、沈怡方等 。
此标准规定了贵州茅台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u3000u3000此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贵州茅台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