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5085.7-2007) 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已被标准 GB 5085.7-2019(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王琪 。
此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此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此标准适用于流言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
此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