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59-2006) 国家标准《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由469-nq(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庞国芳 、曹彦忠 、贾光群 、张进杰 、范春林 、李学民 。
此标准规定了牛肉、羊肉、猪肉、鸡肉和兔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此标准适用范围牛肉、羊肉、猪肉、鸡肉和兔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此标准的方法检出限:磺胺甲噻二唑为2.5μg/kg,磺胺醋酰、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异E噁唑、磺胺甲基嘧啶、磺胺氯哒嗪、磺胺-6-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为5.0μg/kg,磺胺噻唑,磺胺甲氧哒嗪、磺胺间二甲氧嘧啶为10.0μg/kg,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为20.0μg/kg,磺胺苯吡唑为40.0μ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