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信中央站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952-1997) 国家标准《卫星通信中央站通用技术条件》由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电子工业部第54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卫星通信中央站(以下简称中央站)的设备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基本要求。此标准适用于固定业务(4/6GHz)卫星通信中央站,作为设备研制、生产、检测及建站的依据。
卫星通信中央站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952-1997) 国家标准《卫星通信中央站通用技术条件》由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电子工业部第54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卫星通信中央站(以下简称中央站)的设备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基本要求。此标准适用于固定业务(4/6GHz)卫星通信中央站,作为设备研制、生产、检测及建站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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